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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2026-10-14 16:0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周冬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档案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十五五”时期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依法治档,坚持守正创新,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深化档案治理、资源、利用、安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作用,为奋力谱写新征程新福建建设新篇章贡献力量。

主要目标是:到2030年,全省档案治理效能更加彰显,依法管档治档水平显著提升;档案资源更加丰富,质量不断提高;档案利用服务更加高效,价值有效凸显;档案工作数字转型和技术赋能更加明显,成果转化步伐加快;档案安全根基更加牢固,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增强;档案教育科技人才支撑更加有力,评价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推进档案治理提质增效

(一)健全档案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档案主管部门要更好履行档案工作牵头抓总和督促落实职责,加快推动构建科学完善、依法规范、协同高效的档案工作运行机制。配齐配强市、县级档案工作力量。强化档案工作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引导档案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大档案法规制度供给力度。推动修订《福建省档案条例》,出台促进两岸族谱对接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加强档案开放审核、档案价值鉴定、档案移交处置、档案安全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供给,完善特色档案管理标准规范。

(三)创新档案执法普法工作方式。依托“闽执法”一体化平台,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依法开展档案监督检查。加强档案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培训。规范档案违法线索投诉举报处理,依法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开展档案“九五”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档案意识。

(四)加强档案业务工作监督指导。强化档案主管部门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协同,加强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档案工作监督指导。组织开展市、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管理,规范农村宅基地档案管理。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档案规范化建设。加强援藏、援疆、闽宁协作和开发区档案工作。

三、完善档案资源体系建设

(五)注重档案资源源头管控。加强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科学编制和审核把关。强化档案源头收集,全面提升各门类档案和业务数据等归集水平。做好重大活动、重点项目、重特大事件档案归集。跟进做好党内集中教育档案收集,规范机构改革等档案归属流向。

(六)优化国有档案资源结构。做好反映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的档案资源收集。加大红色档案、侨批档案、闽台关系档案、客家族谱和契约文书、畲族档案等特色档案征集力度,推进红色档案、闽台关系档案等专题数据库建设。依法做好到期档案接收工作,推动重要专业档案常态化移交档案馆。探索建立珍贵档案价值评估机制,鼓励单位和个人向档案馆捐赠、寄存珍贵档案。

(七)提高档案资源质量。落实档案移交接收责任,优化档案馆接收范围,规范档案移交进馆标准,提升档案移交质量和时效。加强馆藏档案数字资源治理,有序开展数据清洗,补齐校准元数据。加强保管期限届满档案的处置。

四、增强档案服务利用质效

(八)推进档案依法开放。建立多部门协同的档案开放审核工作机制,推动审核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加大经济、教育、科技、文化、民生等领域档案依法开放力度,提升档案开放质量与供给效率。

(九)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挖掘馆藏档案资源,高质量编报资政参考。整合档案数字资源,鼓励档案馆(室)与政务服务窗口联动,助力“高效办成一件事”。依托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等,深化“异地查档、跨馆联动”模式,提升档案便民利企服务水平。持续推动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向基层延伸。建好用好闽台寻根溯源智慧应用平台,为台胞寻根寻亲、两岸族谱对接等提供智能化、便捷化服务。

(十)深化档案宣传展示。发挥各地档案宣传阵地作用,举办专题展览、开展参观研学,讲好档案故事。通过新媒体矩阵传播、档案文创、影视创作等形式,打造辨识度高、传播力强的特色档案文化精品。

(十一)拓展档案育人功能。发挥“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等的作用,将红色档案开发利用有机融入党性教育、思政课程。做好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围绕重要纪念日、重大纪念活动、标志性历史事件深挖档案史料,推出一批专题展览、文献汇编、研究专著等精品开发成果。

五、加快档案工作数字转型

(十二)构建档案数字转型长效机制。将档案信息化深度融入数字福建建设,强化要素支撑保障。档案主管部门要完善档案信息化工作协调机制,推进数智技术赋能档案工作。

(十三)加快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加强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完善综合档案馆网络环境。高标准建成省级数字档案馆,大力推进市、县级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导推进办公自动化、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功能建设,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组织实施数字档案馆2.0工作指南。

(十四)提升档案数字资源治理能力。持续推进存量档案数字化、增量档案电子化工作。加快电子档案标准化数据治理,加速传统载体档案文字、语音、图像智能识别转换,打造高质量档案数据集。做好电子公文、政务服务电子文件等规范归档和依法移交。推进电子档案单套管理。

(十五)安全稳妥推进人工智能应用。拓展“人工智能+档案”应用场景,安全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在档案归集、整理、鉴定、检索、编研、开放审核等环节落地见效,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化业务应用样板。压紧压实人工智能应用安全管理责任,提升数据汇聚、关联的风险识别和管控水平。

六、筑牢档案安全防控屏障

(十六)夯实档案馆(室)安全基础。持续督促对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或不符合面积要求等档案馆(室)库、后备库进行整改。推动档案保管保护和消防安防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做好日常运维保障,统筹提升安全管控水平。加强档案馆(室)风险防控,定期开展防汛、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十七)织密档案安全综合防护网络。制定完善档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齐应急防护物资,定期组织演练,全面提升风险监测预警、突发事件快速处置能力。加强档案对外利用全过程监管。强化档案数字化、整理、寄存等外包服务全流程风险防范。

(十八)强化档案数字资源安全管控。健全档案数字资源、档案业务信息系统、档案网络一体化安全保密防护体系,提升档案数字资源安全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要求,常态化组织网络安全攻防演练、风险自查整改。加强涉密档案管理。推进档案数字资源异地备份,提升安全备份和恢复能力。鼓励有条件的综合档案馆建设本地区档案数字资源备份中心。

七、一体推进档案教育科技人才发展

(十九)推动档案教育培训常态长效。完善分层分类、线上线下融合的档案人才常态化培训机制。选拔、培养和使用档案专家、档案工匠型人才、青年档案业务骨干“三支人才队伍”。支持福建师范大学等高校加强档案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常态化组织档案岗位练兵、业务技能竞赛。支持省档案学会开展档案教育培训和学术研究。

(二十)发挥档案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加大档案科研攻关力度,深化档案基础理论、原创性应用研究,探索人工智能落地、档案数据治理、档案保管保护、档案资源活化利用创新路径,推动档案科研成果转化。抓好电子档案单套管理与智能应用国家档案局重点实验室建设。

(二十一)创新档案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常态化开展档案专家、档案工匠型人才下基层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优化人才评价标准,做好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加强先进典型培树和事迹宣传,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八、深化档案文化交流合作

(二十二)持续拓展档案文化交流内涵。主动参与国际档案理事会及区域分支机构相关工作,健全对外协作长效机制。深化两岸档案文化交流。鼓励赴境外举办主题档案文献展览、开展档案业务交流、参加国际学术研讨、征集特色档案资源等活动。支持闽宁及沪明、广龙等开展档案领域的务实合作。

(二十三)加强档案文献遗产保护传承。鼓励申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和世界记忆名录。健全入选各级名录的档案文献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机制,加强深度挖掘、宣传推介、转化利用。发挥世界记忆项目福建学术中心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项目协作单位作用。创新侨批档案活化利用方式,持续提升福建侨批档案影响力。

九、加强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抓好本规划的组织实施与督促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其他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各级政府要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支持档案事业发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合理安排档案工作经费,持续提升档案管理效能。加强档案宣传工作,营造档案事业发展良好环境。建立健全规划执行情况评估机制,开展中期评估、总结评估,确保规划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不再制定本地区档案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或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