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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26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璜)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高职招考专科职业技能测试将于4月11日-12日进行,考生测试成绩将于4月15日前在各负责组织实施测试院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报名参加2015年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考试,且文考总分(含加分)达到保底线以上,拟填报高职(专科)院校的所有中职考生(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除外),在录取前均须参加由有关高职院校组织、与本人报考类别相对应的专科职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占招生录取总成绩的15%(文化课成绩占85%),未参加专科职业技能测试的将不予录取。中职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已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艺术类省级统考,学校不再组织专科职业技能测试,录取时直接使用文考成绩。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高职招考本科职业技能测试与专科职业技能测试的测试要求不同、评判标准不同,两项测试成绩不能互相代替使用。2015年高职招考本科录取结束后,未被本科批录取,拟填报高职(专科)批志愿的考生还需参加专科职业技能测试。

根据各高职(专科)院校协商意见,专科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院校联合测试方式进行,各类别测试工作均委托一所高职(专科)院校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别测试方案(包括测试地点、测试内容等)由负责组织实施测试的院校牵头制订,并于3月21日前在负责组织实施测试院校官方网站和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eeafj.cn)上向社会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登录相关网站查阅。

另据悉,2015年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中职生报考本科院校职业技能测试工作已于3月11日-12日举行。

东南网3月25日讯(本网记者 倪斌)今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招考中职免试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根据闽教考〔2014〕10号文件规定,报名参加面向中职生考试,且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选择免试录取到相应的对口本科专业;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选择免试录取到相应的对口高职(专科)专业。

通知还要求具有免试资格的中职生须严格按规定时间填写《2015年高职招考中职生免试录取申请表》进行免试志愿申报,填报志愿时须选择与报考类别相对应、并与获奖项目相对口的本科或专科院校专业。本科的中职生须于3月27日(周五)上午10:00前,免试专科的中职生须于4月9日(周四)上午10:00前,将此表报送至所就读的中职学校。有关中职学校须分别于3月27日17:00前和4月10日17:00前将免试本科和免试专科的免试录取申请表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

同时,需要考生注意的是,具有免试资格的中职生若未按时申报免试志愿,将视其自行放弃免试资格,直接选择相应加分。其中,不选择免试而选择加分的中职生,在高职(专科)批录取时直接以测试满分作为测试成绩。

据了解,中职生的本科和专科免试志愿各设1个院校专业志愿。本科免试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批常规志愿投档前进行,专科免试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批录取结束后、专科批常规志愿投档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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