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正式施行,为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实际执行再添保障,消费者维权更加“有理可循”。梳理多个“特殊”交易场景,对《办法》进行解读,教您用好“武器”巧维权。此次出台的《办法》对商品“完好”的标准做了明确界定: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等齐全
昨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消保委联合发布了《2016年厦门市消费维权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16年,厦门市12315、12331热线共登记各类信息128845件。其中,投诉举报3077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566.83万元,获得加倍赔偿金额173.56万元。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昨天公布2016年十大消费典型案例,从嘴里吃的海鲜,到坐公交车用的IC卡,到买手机、给孩子买游乐园卡,再到买汽车、洗车,每件都具有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