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生态桂冠”上再镶一枚国字号“绿宝石”!10日上午9点,在河北承德举行的2017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国家林业局正式授予福州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此前,福州市已先后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首批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等称号。
下一步,福州市将继续按照《福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5~2025)》和《福州市绿道网络总体规划》《福州市绿地系统规划》等专项配套规划,全面有序推进森林城市各项建设和管理。
10日,2017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在河北承德举行,国家林业局正式授予我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市长尤猛军出席授牌仪式并代表我市作创建工作交流发言,副市长严可仕参加会议。
福州市2014年5月以来全面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着力构建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树种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目前各项主要建设指标均已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