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完善厦门户籍迁移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
厦门户籍新政近日已经出台,技能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在厦落户的办事指南也有了变化。(2)在厦连续缴交社保满1年的中级工或者在厦合法稳定就业(即依法办理我市就业登记且在厦就业单位连续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
近日,厦门户籍新政成为许多市民关注的焦点。据悉,外来人员和技能人才申请落户为网上办理,申请者均可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的“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注册账户申报办理。
(厦门日报 记者 房舒 陈雅真 通讯员 厦公宣)9月29日,厦门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完善我市户籍迁移政策的通知》(厦府【2018】257号),并于当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发布了《重点群体来厦落户实施细则》。根据《重点群体来厦落户细则》,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使用),在厦落实就业单位均可落户厦门。
外来人口落户厦门,时间将进一步缩短;岛外人口落户岛内,政策也更宽松了。本实施细则出台前已在我市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但尚未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前款规定申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