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福州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通告》指出,2024年以后适时在城区三环路(含)以内道路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使用3年以内的电动车补偿900元,领取后不得购买新电动车,6个月内未更换新号牌不得上路,取消电动车带牌销售。
取消现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模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和窗口,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报牌服务。在地铁方面,要加快形成融入城市、运力充足、便捷舒适的地铁骨干线网系统,让市民习惯地铁出行、享受地铁生活。
电动自行车管理是不少大城市面临的难题。这些城市经过上述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措施,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主城区电动车数量很少,主干道路面整洁、交通井然有序,电动车交通事故较少。
违规载人是常见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昨日11时30分,记者在工业路看到,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经过该路段,车的脚踏板上站着一名小女孩,后座上坐着一名抱着孩子的成年女子。
日前,福州市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仓山区:城门镇严复医院地块(福州市红山中学旁);上渡街道原闽东电机厂地块(仓山区上渡中心幼儿园旁)。
(2)使用时间在3年以上的电动自行车(以初次登记上牌时间为准),补偿有效期为3年的榕城一卡通(3年内每年度预充值2000元额度,限当年度使用)或者600元现金。(2)使用时间在3年以上的电动自行车(以初次登记上牌时间为准),补偿有效期为2年的榕城一卡通(2年内每年度预充值2000元额度,限当年度使用)或者600元现金。
11月10日起,无牌、超标及未悬挂黄色新能源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三环以内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停放;原则上不设置收费停放点,坚决取缔社会人员私设收费点乱收费的现象;地铁出入口5米范围内不得停放各种车辆;电动自行车不按规范停放将顶格处罚;……
城市的公共交通治理错综复杂,需要平衡多种利益关系。在看到电动自行车事故多发的同时,还要看到其满足了多少出行需求,减缓了多少公共交通压力,在没有很好替代方案的情形下骤然下猛药,有可能引发反弹,激化执法者和民众之间的矛盾。
福州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通告》指出,2024年以后适时在城区三环路(含)以内道路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使用3年以内的电动车补偿900元,领取后不得购买新电动车!6个月内未更换新号牌不得上路!取消电动车带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