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24日讯(通讯员 周惠珍 满荣)漳州一名男子以用气功帮人治病为由,将一名女子骗到旅社强奸。今日,经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程某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55岁的漳州人程某能说会道,对他人吹嘘自己可发气功为人治病,而35岁的妇女杨某因经常有呼吸困难,在听信程某的谎言后,让他到家里发功为其治病。程某也经常在杨某家中吃饭,程某还胡乱断言:从杨某的手相看,其肚子里有个脏东西,如果不拿出来,最多只能活到40岁。被程某说得如此严重的杨某,即担心又害怕,愈加听信程某的“气功”谎言。 2013年4月25日下午,程某又来到芗城区塔后村杨某家中,称今天气功治病要换个地方比较好,之后将杨某骗至附近一家招待所房间内,在假发气功之后,趁机强行将杨某推倒在床上强奸。 一直感到恶心的杨某最终将被强奸的事情告诉了丈夫,而后两人向警方报了警,2013年5月17日,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当日就被刑事拘留。 法院经审理认为,程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予以追究刑事责任。鉴于案发后程某能主动归案并于庭审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且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另外,鉴于程某具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