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省开展“打黑恶·缉枪爆”专项行动 为期5个月

来源:新华网 | 作者:刘丰 | 时间:2017-01-17

新华网福州1月16日电(刘丰)福建省公安厅消息,从2017年1月上旬起到5月底,全省公安机关将开展“打黑恶·缉枪爆”专项行动。

“打黑恶·缉枪爆”专项行动是结合当前福建省岁末年初治安形势特点做出的工作部署,主要通过线索摸排、专案打击、综合整治等措施,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侵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和利用枪支、爆炸物品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分子。

从福建省实际出发,福建省公安厅确定了打击的重点对象,包括以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压百姓,为害一方的农村黑恶痞霸势力;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为掩护,发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以及受雇他人“造势摆场”“摆平事端”的“地下出警队”和“黑保安公司”;以暴力或胁迫手段排挤对手,抢占地盘,垄断经营,攫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如建筑领域的“沙霸”“砖霸”等;欺行霸市,扰乱经营秩序的“菜霸”“市霸”等;充当赌场、娱乐场所“保护伞”,收取“保护费”,扰乱医院、学校周边秩序的黑恶势力等。

同时,公安部门将通过深入排查,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易滋生非法制造、买卖枪爆物品犯罪的废旧厂房、出租房屋等;矿区周边近年来关闭矿点、非法矿点及周边村庄;易被利用非法寄运枪爆物品的寄递物流场所;拥有车床、铣床车间等具备制造、改装枪支及配件的模具加工点,军品经营场所等区域。

此外,公安部门还确定了恶性持枪故意犯罪问题、网络贩枪问题、非法制贩、持有射钉器问题相对突出以及民爆物品使用量较大、矿区较为集中的32个县(市、区)进行重点整治。

为鼓励主动投案自首和上缴非法枪爆物品,公安厅日前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黑恶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凡涉嫌“黑恶枪爆”违法犯罪行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对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非法枪爆物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惩处。

福建省公安厅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向各级公安机关举报黑恶枪爆线索,对群众的举报,公安机关将认真核查,并为举报人保守秘密;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第一时间兑现奖励。福建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591-87093291、87093361;举报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号(邮编:350003)。各市、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也将同步接受群众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