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积极探索实施河长制 3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

来源:东南网 | 作者:周琳 | 时间:2017-02-28

一是组织体系要全覆盖。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组织体系,做到从区域到流域全覆盖、从大江到小河全覆盖。省长担任总河长,市县乡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级河长3月上旬到位,县、乡级河长3月底到位。

二是保护管理要全域化。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兼顾城市与乡村、开发与保护、建设与管理。3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河流的名录登记和所辖河段的边界线确定。突出“一河一策”,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

三是履职尽责要全周期。建立职责明确、协调顺畅、运作高效的工作机制,一年接着一年、一任接着一任干。6月底前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考核问责与激励奖惩等规章制度,各级河长、河长办和河道专管员要各司其职。建立健全河流管理保护制度,严厉打击涉河涉水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问题整治要全方位。要治污保水清,消灭黑河、臭河、垃圾河;治乱保有序,清理整治乱占乱建、乱填乱倒等河道乱象;治涝防水淹,加快实施“雨水管网、排水防涝、高水高排”防洪排涝工程包;治电畅水流,防止河流减水、脱流;治砂除水咸,严打非法采砂,推广机制砂;治藻让水净,严防藻类集中爆发。

五是社会力量要全动员。坚持政府、市场两手发力,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新格局。推进治水PPP模式,推广治水工程包,吸引企业参与。培育专业公司,承担堤防维护、河道疏浚、水面保洁、岸线绿化工作。凝聚社会共识,推动河流管理保护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

六是考核问责要全过程。各级党委政府要制定综合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分部门、按职责开展水环境监测,互联共享数据,及时会商研判。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专项稽查重大涉河项目,逐级开展年度考核,对履职不到位的进行问责。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志南主持会议,副省长洪捷序参加会议。省水利厅负责同志就《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作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