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 改善人居环境

来源:东南网 | 作者:周琳 | 时间:2017-02-28

农村污水垃圾如何处理?各地出好招

东南网2日2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周琳)近年来,特别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省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取得一定成效。

——投入力度不断加大。2016年全省投入治理资金21亿元、同比增长10%。

——处理设施不断完善。全省929个乡镇中,已有564个乡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682个乡镇建成垃圾转运系统。

——环卫意识不断增强。许多乡村通过“一事一议”,发动村民设立环卫基金、缴交生活垃圾处理费,建立保洁队伍。

——考核机制不断健全。探索建立了市、县、乡三级考核评价体系,奖优罚劣、推动工作。

这其中,又有哪些好招可操作、可持续、可推广呢?

南平:建机制

——建立专职保洁机制,着重解决“有人”的问题

2014年以来,南平将城市环卫机制导入农村,以建制村为单位建立专职保洁员队伍。2016年全市1630个村配备5439名保洁员。

因地制宜及时处理垃圾,距县城30公里以内的乡(镇)、村实行统一收集转运处理,距县城30公里以上的乡(镇)、村采用分类减量、就地处理等方式。

推进农村卫生保洁市场化,目前全市115个乡镇有80个乡镇集镇、493个村庄由市场化的环卫公司提供保洁服务。

——建立财政奖补机制,着重解决“有钱”的问题

市、县两级财政按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奖补30元,用于补贴卫生保洁设施、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经费和保洁人员工资。

2014年以来,市级财政累计拨付农村卫生保洁奖励资金4812万元,县(市、区)累计配套奖补资金1.33亿元。

加大对农村环卫设施的投入力度,全市建成垃圾焚烧厂、填埋场等处理设施1500个,购买垃圾收集车5776辆、压缩清运车90辆等。

以建制村为单位,按常住户每户每年60元标准适当缴交保洁费。

——建立群众参与机制,着重解决“有力”的问题

实行农户缴费机制,推动群众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共识。

——建立奖惩考评机制,着重解决“有效”的问题

建立了市、县、乡三级考核评价体系和奖优罚劣机制。实行“每月一考评,每季一评奖,年终一总评”,对排名前三名的县(市、区)进行奖励,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地区和单位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