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等地出台推进社区社会工作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人民日报 | 作者:潘跃 | 时间:2017-03-23

原标题:社会工作 服务民生传递温暖

悠悠万事,民生为重。百姓生活上的点滴“小事”,承载着民生,凝聚着民心。

10多年来,我国社会工作制度建设经历了从顶层到基层;职业发展经历了从零星到正式;实务领域经历了从民政到民生;平台建设经历了从单一到多元;服务成效经历了从一般到专业…… 目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总量达到76万人,其中持证社工28万多人;相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区和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超过27万个,在城乡社区和相关事业单位设置社会工作服务站(科室、中心)13697个,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达到5880家,广布城乡的社会工作服务网络正在形成。

政策先行,搭建社会工作体系

中央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推进出台相关政策,引领我国社会工作朝着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方向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国家六支主体人才队伍,写进《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写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规划、脱贫攻坚战略等重大规划战略,写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规文件中,为进一步发展社会工作、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提供了有力保证。

民政部联合中央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等综合性制度文件,围绕社区、灾害、青少年、社会救助、工会、禁毒等领域出台专项政策,完善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顶层设计。

针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及服务等关键环节和瓶颈问题,民政部先后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等。

河北、山西、吉林、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湖南、重庆、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地先后出台推进社区社会工作发展的实施意见,北京、黑龙江、江西、四川、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地出台了推动“三社联动”发展意见,北京、山西、上海、安徽、广东等地出台了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的实施意见或标准,黑龙江、安徽、广东等地制定了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两工互动”政策。

在标准规范方面,民政部制定了《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等行业标准。黑龙江制定了社会工作职业导引,福建制定了社区社会工作通用要求,重庆制定了社区社会工作室评估标准,新疆制定了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规范。这些标准为深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