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等省份已明确取消职称外语硬性要求

来源:人民日报 | 作者:赵兵 潘俊强 马跃峰 | 时间:2017-03-27

取消职称外语硬性要求,各地进展不一

今年1月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规定,对职称外语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要求。

目前,已有广东、山东、陕西、广西、安徽、河南、上海、福建、北京、江苏、云南等省份明确对职称外语不作统一要求或不作为职称评审必备条件。

2016年7月,山东省对职称外语考试不再做统一硬性要求。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时,对外语不作要求。申报高级职称时,对外语不作统一要求;需要评价外语水平的,职称外语考试等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均可作为依据,具体要求由各高级评审委员会自主确定。据介绍,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托福雅思等成绩都可证明其外语水平。2016年参加职称申报评审的人数比往年增加了两倍。

据山东社科院人事处处长张少红介绍,2016年的职称评定,外语不再作为该院职称评定的必要条件。“这是为人才松绑。”山东社科院社会学所王毅平研究员表示,在社科领域,公派出国的、需要了解国外最新动向的,作为一名研究人员,肯定会主动去学外语、掌握外语,不必作为评定职称的硬杠杠。

2016年8月,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规定职称外语不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必备条件。用人单位可根据系列、专业和岗位特点,自主确定职称外语是否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

河南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通知》更加突出了用人单位在人才评价和人才使用上的主导作用,强调了德才兼备,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的人才评价导向,剥离了与评职称关系不太密切的因素,为专业技术人员“松绑”,使职称回归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社会认可的人才评价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