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事:住房租赁和销售新规将出台:房东租客 你站哪边?

来源:东南网 | 作者:冯川叶 蔡丽洁 张海燕 | 时间:2017-05-25

莆田

网友:少发一年安置费

街道办:启动回迁后不再发

近日,网友陈先生向《直通屏山》反映,称莆田荔城拱辰街道办少发一年多的安置过渡费(2015年8月至2017年4月)。

该网友是莆田荔城拱辰街道玉湖新城张镇片区安置房回迁户。据其介绍,拱辰街道办于2015年8月28日通知交房,因为阳台面积未按之前承诺的优惠条件计算,双方未达成交房协议。今年4月16日,街道办

再次通知交房,阳台面积按优惠条件处理,他才收房。但这一年多时间的安置过渡费,街道办没有发放给他。

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林先生表示,或是群众对政策的解读有误。林先生解释,2015年9月份,玉湖新城张镇安置房启动回迁工作,并通过报纸公告,整个安置手续都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的。“我们发布公告后,就已经停止发放过渡费。因为当时房子已经建好,群众随时可以入住,所以不存在过渡费少发一年的问题。”林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