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优秀代表名单公布,福建这3位同学上榜!

来源:新福建 | 作者: | 时间:201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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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

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评审和发放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为什么要选出优秀代表?

以上100名学生,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各高校推荐评选出的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中的优秀代表。展示他们的风采,就是为了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在奋斗中释放青春激情、追逐青春理想,以青春之我、奋斗之我,为民族复兴铺路架桥,为祖国建设添砖加瓦。

via:人民日报客户端、澎湃新闻客户端、图片@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