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以来,福建泉州市下辖的两个县级市晋江、南安分别任免了一批领导干部,详情如下: 晋江 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 2019年6月26日晋江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任命张汉杰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王骥同志晋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任命许国鑫同志为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免去陈伟勇同志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免职的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2019年6月26日晋江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李永宗同志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华侨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晋江市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审判人员名单 2019年6月26日晋江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吴明铀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任命张小燕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陈永固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刘基荣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陈雁平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交通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吴景芳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磁灶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王清镇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青阳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曾育发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安海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龙湖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陈永哲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磁灶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蔡鸿铭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龙湖人民法庭庭长; 任命谢远欣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金井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青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洪新民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阮芳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东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向阳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张安腾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安海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冯洁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林文晋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龙湖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吴晓燕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金玲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许海民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青阳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林海堤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陈埭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施经营同志为晋江市人民法院安海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吴庆锥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贺张翡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庄马炮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姚加奖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洪民强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免去张慧玲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职务; 免去吴铭清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蔡佳民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免去林荣业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青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蔡忠楚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安海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吴声坛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金井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林荣宗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林萍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胡谦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许逢其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禤汉夏同志晋江市人民法院陈埭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南安 27日,南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召开,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洪顺昌、林建辉、丁瑞金、陈文举参加会议,市领导黄景阳、市监察委员会及“两院”领导列席会议。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市长林荣忠提请,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吴振强同志为南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振强,男,汉族,晋江市人,1972年10月出生,1996年7月入伍,1995年4月入党,学历大学,华侨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2016年起任鲤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根据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闽宏提请,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决定免去蔡文硕、王志明、戴新法、许明城、黄晋扬、叶锦辉、陈宝霖、黄进财、陈招培、卓东水、李永水、黄志财、洪川生、王建新、黄金榜、林毅生等16名同志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根据南安市人民法院院长林德育提请,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任命王雨水、陈建议、许碧娥、蔡小真、李素霞、尤坚、许建城、陈照阳、王秀英、陈清辉、李翡斐、洪丽云、李金定、黄世超、傅海强、王玉萍、徐延泽、傅孙成、郑友套、尤长江、黄文龙、尤江星、郑丽颜、洪宝灯、洪振雄、洪复兴、蔡永远、陈耀宗、洪贤英、张少文、周德生、刘用、卓全忠、梁辉龙、黄志杰、陈丽端、谢欣阳、陈体亮、陈民裕、李裕民、陈连登、吕志良、洪耀金、郭建安、刘群辉、黄丹红、刘培瑜、李伟文、李渐来、黄丛珊、陈晓春、黄再基、戴志福、王志刚、黄贞钦、黄晓滨、蔡文旭、陈少勇、唐洁平、黄清泉、黄文生、黄晋邓、陈大概、潘文志、黄碧鸿、黄玉燕、黄志军、王小萍、罗笑美、苏水来、苏琼华、洪槟玲、李金珍、黄哲铭、吴荣权、陈敬萍、陈春生、陈基胜、王秋凉、陈章乙、蔡武装、许瑞婷、张桂治、郭明欣、李谋川、黄明超、林复源、黄剑阳、吴文魁、蔡婉瑜、邱民楷、苏逞芳、洪文艺、洪加瑜、杨清贫、洪育生等96名同志为南安市人民陪审员。 会议还组织了宪法宣誓仪式。 吴振强简历 1992.09-1996.07 华侨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 1996.07-1997.08 晋江市龙湖镇政府见习(借调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工作); 1997.08-1999.07 晋江市龙湖镇政府科员(借调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工作); 1999.07-1999.07 泉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副主任科员; 1999.07-2003.04 鲤城区江南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2003.04-2004.06 鲤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4.06-2006.11 鲤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非公企业党工委书记(正科级); 2006.11-2008.05 鲤城区江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08.05-2012.02 泉州江南高新园区党工委书记; 2012.02-2012.03 鲤城区财政局局长; 2012.03-2016.06 鲤城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06- 鲤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简历来自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综合观八闽、海丝商报、晋江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