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注意!事关所有小区业主!物业费新规来了!

来源:福建日报微信 | 作者: | 时间:2019-07-08

物业费上调要“双过半”业主同意

拒交纳物业费列入失信名单!

小区物业费要交多少

这个由谁来决定?

为了防止物业服务企业

擅自调整收费标准

新修订《条例》说了

新修订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服务费的调整进行明确规范。规定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因政府指导价调整物业费的,应当在政府指导价变动范围内,并且应经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要“双过半”业主同意

这调整价格才算数噢

此外

过去一些业主拒缴物业费

也让物业管理部门很头痛

别怕!办法来了!

新修订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于催缴、公告后仍不缴纳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可以提起诉讼。对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将被作为失信行为记入个人征信系统。不过新修订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同时也规定,物业应当将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标准等在小区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法条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