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 为何进行生态系统价值核算 生态系统价值是自然资源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由森林、湿地、海洋等生态系统和水资源、生物资源、海洋资源、环境资源等生态资源构成的生态系统存量价值,也包括由生态系统产生的生态系统产品、人居环境调节、生态水文调节等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组成的生态系统流量价值。生态系统存量价值类似于经济资产概念中的“家底”或“银行本金”,而生态系统流量价值则类似于银行资产所产生的利息,与经济生产中的GDP相对应,被称为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 GDP反映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实力,而GEP则反映一个地区的生态环境水平。就一个地区的发展而言,它们就像是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开展GEP核算,给绿水青山打上“价值标签”,让人们更直观、更清晰地认识到生态资源价值。 生态系统价值核算可以作为实施资源有偿使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补偿与生态产品流转、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文明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并为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决策依据。 核算科目筛选八大原则 生态系统价值核算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理论基础。立足为期两年的试点工作,厦门市生态系统价值核算总结出科目筛选的八大原则,具体包括生物生产性原则、人类收益性原则、经济稀缺性原则、保护成效性原则、实物度量性原则、实际发生性原则、数据可获性原则、非危害性原则。 这些筛选原则为构建生态系统价值核算指标体系奠定了理论基础,是衡量各种生态系统服务是否应纳入核算范围的标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