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长乐法院供图 东南网9月30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 通讯员 常法轩)29日上午,长乐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情况。 长乐法院民二庭庭长刘志峰在会上表示,买卖合同案件审理方面,今年来长乐法院审结各类买卖合同纠纷367件,平均审理周期不到45天。一是对买卖合同案件开立“绿色通道”,通过立案前端源头化解、送达中心协调联动、审判阶段快调快审、执行终端有序衔接,构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格局。加快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推动买卖合同案件审判提质增效。二是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的各类合同纠纷。引导当事人诚信磋商、互谅互让、共担风险、共渡难关。对当事人提出的偿还货款、变更履行、解除合同等不同诉讼请求,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依法审理、调解,平等保护各方利益。三是开启“互联网+审判”模式。引导当事人进行网络庭审、网络调解,确保快审快结,高效便民。 破产审判方面,长乐法院探索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的衔接融合,加强破产审判各个节点流程管控,推进构建“执行不能”案件进入破产清算机制,提升破产案件审判效率。推动设立破产专项保障资金,用于垫付破产启动费用、管理人报酬、特困民生救助等破产费用支出;出台《破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强化企业破产保障。联合区工信局推动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区级府院联动机制。对企业破产或重整后的土地、税收问题,协调国土、税务机关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长乐法院推进公司纠纷类型化解决机制探索,对于涉中小投资者案件,通过“调、裁、审”流程,有力促进股东资格确认、股权转让、股东知情权等各类与公司有关纠纷的化解,促进公司治理规范化,依法保护股东知情权、利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