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公安局:弘扬客家先贤精神 抒写人民公安时代内涵

来源:金羊网 | 作者:李慧诗 高方华 | 时间:2021-04-25

刘复之故居

首位客籍公安部长刘复之在此成长

随后,调研团走进首位客籍公安部长刘复之的故居参观。其故居“七贤居”位于梅江区三角镇约亭岗。记者可见,故居保存状况较好,是典型的客家古民居,被梅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为梅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进入故居,梅州市公安文联副主席兼秘书长、全国公安文联警事文物收藏专委会理事罗雄向记者讲解故居各处细节中呈现的客家民居的风情,其中,他提到,“七贤居”名字的来历,“所谓的七贤居,指的是屋主刘琳球喜得七位贤子,而院内的《七贤居碑记》正是刘复之所立。

罗雄警官向媒体记者介绍故居情况(摄影:高方华)

“刘复之曾先后担任公安部部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是我国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罗雄介绍道。据相关资料显示,刘复之在革命期间后任朱德、刘伯承、邓小平同志秘书,随军转战太行山、冀南平原和晋察冀地区,历经艰险,圆满完成了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刘复之先后担任中央军委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公安部副部长等职务。期间,他参与公安部重要文件起草、审改,创办《公安建设》刊物,做了大量工作。1983年,刘复之任公安部部长、党组书记。在公安部工作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梅州市公安局致力做好做亮“红色工程”,推动刘复之故居陈列馆的建设。刘复之故居陈列馆的筹建,是梅州市充分运用红色文化涵养公安队伍初心和使命的有力举措,对锻造“四个铁一般”的客都红色警队有着广泛而深远的意义。 

“目前我们正积极为刘复之故居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罗雄介绍道。他进一步指出,梅州公安正通过刘复之后人、文献档案馆等多种渠道,搜集刘复之生平的史料,并计划通过实物、图片、文字说明、声光影多媒体展示等手段设置展览,充分展示刘复之同志的生平事迹和奉献一生的革命精神、崇高品德和优良作风。在未来,梅州公安将结合市内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将刘复之故居打造为融合客家文化和红色精神于一体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叶剑英纪念园:

开国元勋精神光耀梅县

随后,调研团来到叶剑英纪念园,这里是游客到梅州感受红色文化的必去之处,在叶剑英纪念园,记者看到游客驻足瞻仰叶帅铜像,拍照留念,展馆内,游人如织,游客认真浏览各个展柜,通过图片、实物,了解叶帅的丰功伟绩。

“诸葛一生唯谨慎,吕端大事不糊涂”在叶剑英纪念馆内,一副题字引起了调研团的注意。那是毛泽东对叶剑英多次的高度评价。1964年,陈毅将毛泽东的这句话题赠叶剑英。

叶剑英是从梅县走出的开国元勋,少年时求学于梅县三堡学堂、东山中学等。在家乡的二十年的时光深受客家文化滋养,叶剑英极具家国情怀。他后来成为中国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战略家,长期担任党和国家、军队重要领导职务,在国际上享有崇高威望和地位。

调研团在叶剑英纪念馆合影(摄影:高方华)

而鲜有人知道的是,这位从梅州走出的开国元勋,在最初岁月曾制定了一系列具有前瞻性的公安消防规章。1949年,随着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和国民党政府的土崩瓦解,当时的北平,摊贩占道、拥堵交通和火灾问题突出。时任北平市市长的叶剑英深知,案件要有人去侦破,交通秩序要有人维护,起了火要有人救……新生的人民政权才能凝聚人心。

为此,他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先后签发了《北平市人民政府管理摊贩办法》《北平市人民政府处理棚户办法》《北平市各单位严格检查防火令》《关于废除伪保甲制度建立街乡政府初步草案》等规章。同时,他简化区政权机构,改造公安派出所,迅速将各级基层政权组织建立起来。

从现存史料来看,当时由叶剑英签发的布告和防火令,是中共领导下最早的有关城市交通秩序管理的规章布告和中共解放北平后第一个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的公安消防行政规章。这些规章极具前瞻性和现实意义,使当时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意识大大增强,也为推进建国初期全国公安消防组织建设、强化消防工作提供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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