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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 福建省商务厅网站公示 福建省“中华老字号”企业 复核结果 一起来看—— 按照《商务部等五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3〕252号)文件要求,福建省商务厅联合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文物局等单位对我省“中华老字号”企业开展了复核,现将复核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3年5月15日~2023年6月2日(1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6月2日前将书面材料送达省商务厅,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流通业发展处 电话:0591-87832382 传真:0591-87819790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邮编:3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