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2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主题是“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今天上午,在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由教师教育学院组织的一场别开生面的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吸引众多师生的积极参与。 “着急上班,没戴!”“发型会乱,没戴!”......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头盔是骑行者最后一道防线,没了头盔就等于没了安全保障。活动现场,烟台山中队队长翁捷通过视频展示,结合具体实例,从电动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不戴安全头盔等方面,为同学们讲解电动车违规行驶容易产生的严重后果,引导同学们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同学们亲身体验酒驾检测设备。学校供图 “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针对一些容易产生疑惑的问题,仓山交警大队烟台山中队民警给师生们生动阐述。民警介绍,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依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即为酒驾,大于等于80mg/100ml则为醉驾。现场,民警带领同学们亲身体验酒驾检测设备。 “车辆停稳后,驾乘人员开门时不认真观察后方导致后面行人或车辆被撞倒等情况,这就叫‘开门杀’。”“下车时用距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车门,上半身会自然转动头部和肩膀自然向外,观察范围能有效避免后视镜盲区,从而避免碰撞后方来车或行人。”现场,民警还为同学们现场演示“荷式开门法”,有效避免“开门杀”。 同学们学习交通规则 学校供图 通过此次活动,不少同学表示,这样的安全教育课入脑入心,在生活中一定要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好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