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学院:“环境公益诊所式”法律教育 为公益环保开设“法律处方”

来源:东南网 | 作者:张立庆 | 时间:2023-12-28

东南网12月28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 通讯员 叶润真 邓佳瑜)“提到湿地保护,你们能想到哪些有关法律法规?”“当湿地被破坏,哪些主体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目前相关法律还有哪些需要完善的空间?”

近日,一场“环境公益诊所式”法律教育的专业课堂被“搬到”了位于福州长乐的闽江河口国际重要湿地内。阳光学院法学专业师生携手民间环保公益组织“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围绕湿地生态保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展开了细致深入的学习与研究。

师生取水采样检测 学校供图

在闽江入海口取水采样、检测水样记录数据,探究河段水生态健康状况;针对沿途居民及游客开展问卷调查,了解水域保护状况;探秘生态定位站,近距离观察各鸟类种群及其栖息环境……当天,阳光学院法学专业30名学生在环境法专业教师及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实地考察了闽江河口国际重要湿地,对沿海岸水质状况、生物栖息环境及群众环保意识等进行详细调研,并走进湿地博物馆,了解现有湿地保护规划及修复情况。

结束实地调研后,法学院师生围绕湿地保护法律焦点问题开展小组讨论,为之后的环境保护“把脉问诊”奠定了坚实基础。2022年3月,在《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期间,学生参与起草的部分修改意见也被纳入最终的条例中。

“生态保护不是孤立静止的,而是要在保护好绿水青山的基础上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法律力量是我们最有利的武器,为湿地保护管理保驾护航、赋能增效。”2021级法学专业的蒋可心在小组讨论中有感而发。

为增强学生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提升法律实务能力,从2019年起,阳光学院法学院每学年开设“环境公益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案例讨论、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老师们辅助指导,通过小组讨论、角色扮演、观摩、实地调研走访和个案分析等教学方法,启发学生思考和学习。此外,利用法律专业优势,师生还与环境公益组织一同设计解决环境问题,撰写研究报告,为环境保护“出谋划策”。

师生探讨湿地保护法律焦点问题 学校供图

“我们尝试通过鼓励学生为公益环保开设‘法律处方’,探索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双融双驱’教学模式,将思政教育中的‘爱国情怀’‘职业道德’‘法治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元素与‘环境公益诊所式’法律教育中的‘理法律法规’‘案例分析能力’‘调研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等板块相结合。”阳光学院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叶润真表示,除此之外,思政教育不仅仅局限在课堂,还渗透进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通过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书记讲党课、读书沙龙、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等,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模式,进而打造“大思政”教育体系。

“通过一系列的教学和实践活动,‘公益环保’的理念深深根植于我们心中。”2022级法学专业学生徐一尘表示,“环境公益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能够充分让学生在环境法律实践中加深对环境法理论的理解,同时从跨学科角度,帮助学生掌握信息公开、环评解读、卫星地图工具的使用等能力”

截至目前,在专业教师指导下,学生参与撰写的多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意见,已向厦门、漳州、宁德等多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寄出,并获得相关职能部门的电话和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