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宝小巧便捷 不少乘客都喜欢带它出门 那么,坐地铁携带充电宝 有电池容量和数量限制吗 日前,福州地铁集团发出提醒 根据《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相关规定,单品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也就是电压5V且容量超过20000毫安,或电压3.7V且容量超过27000毫安的充电宝不可携带。同时,每名乘客最多可携带不超过2个符合要求的充电宝乘车。 此外,建议大家从正规渠道 购买质量合格的充电宝使用 尽量使用原装的充电插头及数据线 或者购买参数符合的相关配件 保障使用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当充电宝放置在口袋及包内时,要注意不让钥匙等小件金属物品接触USB输出口,以免造成移动电源短路。 日常使用时,需多留意充电宝的外观,如果出现起鼓等异常情况,需要立即更换。温度过高时也要立刻停止使用,避免发生自燃、爆炸等危险情况。 福州地铁集团提醒 如乘客发现车厢内发生充电宝自燃 或其他物品引发的火情 切记保持镇定 福州地铁各列车车厢均配置了灭火器 1号线、2号线设置在 每节车厢标注灭火器的座椅下方 4号线、5号线、6号线 设置在车厢连接通道 当车厢内发生紧急情况需立即求助时,乘客可以使用车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将现场情况及时告知列车司机,以便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此外,福州地铁线网各站点客服中心 均配置了便民手机充电设备 市民乘客如有需要 可前往客服中心充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