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人大频道> 媒体视点 > 正文

合议制改革牵涉多方需配套措施

www.fjsen.com 2010-02-02 19:36  袁定波 来源:法制日报 我来说两句

避免审者不判判者不审

记者了解到,案件审理采用合议制,旨在发挥合议庭的集体智慧和整体功能,防止法官个人认识上的偏差。然而在实践中,合议庭合议案件时,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况:如果审判长的意见成为少数意见,审判长往往不必服从多数意见,而可以提请扩大研究或者报请院长提请审委会研究。这为“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创造了机会。

日渐走偏的合议庭制度该如何矫正呢?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卫彦明说,2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司法解释,通过明确合议庭内部审判长、承办法官及其他成员的职责和权限,强化了合议庭职责,将为合议庭职能的充分发挥扫清障碍。

司法解释规定,承办法官要履行7项职责,包括协助审判长组织法庭审理活动、制作裁判文书提交合议庭审核等。

“合议庭全体成员均应当参加案件评议,司法解释通过规定合议庭成员共同庭审、阅卷、评议等内容,进一步完善了合议庭工作运行机制。此外,还理顺了合议庭与审委会、院长、庭长、庭务会等的纵向关系,逐步解决审判权运行的行政化倾向,寻求合议庭履行审判职责与院长、庭长的监督指导权之间的平衡。”卫彦明表示。

  • 责任编辑:王秀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