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人大频道> 地方人大 > 正文

蕉城区人大开展《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

www.fjsen.com 2012-11-30 17:29  阮绍凤 来源:福建人大网 我来说两句

11月26日至28日,宁德市蕉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永春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在全区范围内对《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在认真学习有关条例文件、听取区民宗局汇报的基础上,召开了由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国保大队、610办、国土分局、各宗教协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并前往北门基督教堂、天主教堂、支提寺、福水宫等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察看。

检查组成员围绕蕉城区在开展《条例》宣传教育、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弘扬宗教传统文化、提高宗教工作法制化水平、积极引导宗教界为蕉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肖永春充分肯定了蕉城区宗教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同时指出,宗教作为人类文明的特殊产物,在现代社会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以爱国爱教为中心,充分发挥信教群众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条例》,依法行政,加强宗教场所管理、规范财务制度;要切实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团体及信教群众合法权益,体现党的宗教政策;要对宗教进行科学、合理、正确的规划部署,加大对宗教工作的支持力度,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