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2日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吴偕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的主要工作
2019年,在省委领导、省人大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省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和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着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七大体系”“七大工程”“七大行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3.12万件,同比上升8.41%,其中新收94.49万件,上升11.49%;办结95.15万件,上升10.03%;未结7.96万件,下降7.82%。省法院受理1.88万件,其中新收1.65万件,办结1.68万件。
一、积极履职作为,服务保障新时代新福建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省法院发布首份金融审判、破产审判白皮书。依法维护金融安全,规范金融秩序,一审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14.47万件,标的总额1211.58亿元。厦门法院在全国首创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实行风险联防、多元解纷、一站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完善破产案件快立快审快判机制,发挥破产重整制度功能,加快出清“僵尸企业”,让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重获新生,审结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222件。厦门中院审结厦工机械股份重整案,近40亿元债权获得清偿。开展协同发展法治保障行动,创新跨域司法协同中心、平台和机制,服务保障两大协同发展区建设。服务海丝核心区和自贸试验区建设,一审审结涉外、涉港澳、涉侨、海事海商和铁路运输案件4222件。福州法院构建“海丝司法保护蓝色屏障”。平潭法院推行“委托公证+政府询价+异地交付”财产执行云处置模式,入选我省自贸区创新举措。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深入落实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40条举措,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审审结商事案件12.98万件。开展民营经济服务保障行动,制定和落实10条举措,加大审判执行力度,发布典型案例,加强产权平等保护。编撰赠阅《民营经济法律风险防控图解指南》,加强诉讼指引和纠纷预防,帮助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省法院联合省工商联出台意见,推进经济纠纷多元化解。宁德法院试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三明法院建立金融涉案企业“白名单”制度,厦门海事法院审结首例海事行政垄断案件,有力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保障创新创业创造。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发布知产白皮书,举办主题开放活动,强化行为保全、证据保全,以司法创新保护科技创新。一审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26万件;2起案件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省法院审结侵害“九牧王”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对恶意侵权提高适用惩罚性赔偿,让权利人获得充分救济,让侵权者付出更高代价。完善知产案件管辖布局,福州知识产权法庭构建互联网诉讼平台,厦门知识产权法庭挂牌成立并创新跨域协同司法机制,打造知产争端解决“福建优选地”。
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着力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闽江、九龙江、敖江等重点流域协同治理、集中管辖,全省实现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巡回审判点、联络点全覆盖,共护八闽绿水青山。构建“生态司法+”体系列入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第三批改革成果复制推广。加强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判。一审审结环境资源案件6648件;追究刑事责任2291人,责令缴纳修复资金791.88万元,补种管护林木7572.6亩。厦门海事法院依法妥处一批海洋生态案件,170公顷红树林保护区退出养殖、还原湿地。南平法院生态司法教育实践基地融合理念传播与法治教育,上万人次参观体验。省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福建生态司法经验。
促进两岸融合发展。服务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建设,深化涉台司法创新发展工程,率先出台司法惠台59条措施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完善集中管辖、专业审判机制,推广设立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实行台胞使用台湾居民居住证便利诉讼制度,建立台胞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聘任台胞担任陪审员、调解员、审判技术咨询专家等。办结涉台案件1249件,司法互助案件6579件。成功举办2019年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
二、依法惩治犯罪,大力推进平安福建建设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刑事审判工作为契机,依法有力打击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一审审结刑事案件4.91万件。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新审判工作机制,“大案联办、难案精办、简案快办”和“认罪认罚从宽、庭审重点攻坚”的做法经验在全国推广。漳州法院率先开展涉黑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涉恶犯罪及其“保护伞”犯罪案件505件3002人,省法院先后组织3批集中宣判107件694人。着力“打准打深打透”,出台25类常见黑恶犯罪量刑指导意见,设立扫黑除恶审判业务专家库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移送犯罪线索368条,提出司法建议193条。紧盯“打财断血”,制定加强黑恶势力财产处置及执行工作指导意见,开展专项执行,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省法院获评全国扫黑除恶工作先进单位,并作为全国法院系统和福建省的代表在全国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
着力保持惩治犯罪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严重暴力、侵财等犯罪,一审审结案件4.56万件;惩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一审审结案件3078件;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配合开展境外追逃追赃工作,一审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66件,其中被告人原为省部级干部2人、省管干部5人。严惩妨害安全驾驶、危害食药安全等犯罪,一审审结案件1.80万件。积极参与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网络新型犯罪等专项斗争,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汀法院运用财产刑打击涉麻涉毒犯罪,受到国家禁毒委通报表扬。
健全刑事审判工作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首创“阶梯式从宽量刑机制”,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和全面法律援助模式,律师辩护同比增长34.26%,法律援助增长100.09%。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生效判决5.49万名罪犯,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3685人,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1.88万人。完善冤错案件防范纠正机制,宣告20名被告人无罪。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0802件,促进罪犯改造。认真落实习近平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依法圆满完成特赦实施工作,彰显“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推进少年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开展法治进校园、联动帮教等,教育挽救失足少年,判处未成年犯1212人,同比下降6.48%。漳州法院依法判处性侵未成年养女的被告人无期徒刑,并撤销其监护权,获评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秀屿法院发布专项审判白皮书、举办系列讲座,打造校园“零犯罪”工程。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创新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公平正义获得感。
服务保障打好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下党乡乡亲的回信精神,推进挂钩帮扶、驻村扶贫工作,妥善审理涉及精准脱贫、乡村振兴等案件3299件,促进老区苏区发展。加强司法救助,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904.7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6141.81万元,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永安法院服务农村金融改革,对“福笋贷”等绿色金融产品提供协助审查。南平法院设立水利巡回法庭,助力城乡“水美经济”建设。平潭法院升级离岛法律综合服务体系,实现“离岛纠纷不离岛”。
完善民生权益保障机制。坚持民生保障优先,一审审结涉及家事、医疗、教育、劳动等民事案件28.76万件。出台家事审判指导意见,创新财产申报、离婚冷静期等制度,一审审结家事案件4.22万件。建立健全医患纠纷司法鉴定和诉调对接机制,参与创建“平安医院”。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机制和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平台。莆田法院出台仲裁与诉讼衔接意见,化解400多人企业欠薪劳动纠纷。新罗法院建立商业险预先垫付机制,保障交通事故伤者及时得到救治。严格实施《英雄烈士保护法》,顺昌法院判处侮辱消防烈士被告人有期徒刑并责令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坚定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加强军地“法治结对”共建,联合评定“全省优秀涉军维权合议庭”。省法院民一庭获评全国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加大切实解决执行难力度。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执结案件35.4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705.90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0.12%、52.34%,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结率97.16%,上升4.28个百分点,依法判处拒执罪360件391人。完善全省执行联动机制、联合惩戒平台和应急指挥系统,健全保全中心建设、司法拍卖辅助、失信名单管理、执行调查令等制度,深化智慧、高效、协同、规范、阳光、认同六大机制。全面落实服务民企“八个一律”“八项举措”,开展涉金融、民生民企等“亮剑八闽”专项行动,推广“善执惠商”机制,央视作专题报道。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5070件,兑现执行款9876.64万元。全媒体直播“夏季风暴”“暖冬行动”,以阳光执行促进自觉履行。我省法院“一案双查”制度和分段集约执行模式在全国法院推行,省法院等4个集体和4名个人获评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单位和个人。
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一审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822件,办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8637件。加强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建设,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宁德法院上汽基地项目司法行政多元调处中心实现“无一人员上访、无一矛盾激化、无一群体性事件发生”。完善省市县三级府院联席会议制度,深化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管辖改革。编发行政审判白皮书,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率先探索国家赔偿案件回访制度,建立国家赔偿、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审结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1254件。出台加强文化与自然遗产司法保护10项措施,福州法院设立古厝与文化遗产保护巡回法庭。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200多位省直机关厅处级干部观摩省法院行政案件庭审。
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诉源治理减量工程,完善调解前置程序和律师调解、商会调解机制,全省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159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解工作室23个。漳州中院与36个部门行业协同构建“漳州市多元解纷平台”。全省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2.36万件。加快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成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推广“移动微法院”,推行“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网上办、掌上办、刷脸办”,当事人网上缴纳诉讼费占总数的22.33%。泉州中院提供全天候、多元化的自助诉讼服务、社会公共服务和司法公开。打造跨域诉讼服务3.0版,由立案拓展至送达、取证等86个项目,努力让老百姓“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少误一次工”,充分享受“家门口的诉讼服务”。截至目前,共完成省内、省际跨域立案6.8万件。省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作经验介绍,央视等近60家全国媒体同步开展福建法院“一站解纷争”全媒体直播,2150万网友在线围观,展示了一堂生动的全民法治公开课。
四、深入改革创新,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贯彻中央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推动司法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全省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6%,一审、二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达98.35%。
完善和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完善审判组织、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权责清单和工作规范,推进新型审判团队实质化运作。普遍建立主审法官会议制度,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率先在省级法院审判委员会邀请辩护律师参会陈述意见。完善法院审级职能定位,强化审级监督,审结一审案件47.41万件,二审案件5.05万件,申诉、申请再审及再审案件10683件。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受理抗诉再审案件48件,审结45件,改判、发回重审13件。加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司法公正。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完成新一批法官入额遴选、等级晋升,推进法官助理、司法警察职务职级改革。坚持优化协同高效,顺利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由1206个减为750个,精简37.81%。推进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在25家法院开展破解“案多人少”矛盾试点工作。全省法院一审适用简易程序的占75.01%。闽侯法院创新智慧管理平台,占法官数8%的速裁团队审结55.48%的案件;晋江法院推行“速调、速裁、速执”模式,办案时限平均缩短25天。健全新型审判管理体系,完善案例指导、类案指引等适法统一制度,一体推进个案公正、类案公正、社会公正。开展审判执行精品工程,评选优秀庭审、案例、裁判文书、司法建议。加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全省6184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0.03万件。
加强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打造办案智能化平台,加强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推进诉讼档案跨域查询。试点推广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探索再审审查、减刑假释等案件“全流程全在线”办理。建成全省法院司法大数据平台和司法建议平台,实现静默化、可视化管理。加强福建法院“一站两微八端”建设,深化阳光司法,及时推送案件审判执行流程信息179.14万条,裁判文书上网70.73万篇,庭审直播8.80万场,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思明法院举办全国法院首场5G+VR庭审全媒体直播。省法院获全国法院“最具影响力新媒体奖”。
五、坚持忠诚干净担当,建设新时代高素质法院队伍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部署要求,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法院队伍。全省法院91个集体、101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黄志丽、洪彦伟、秦传熙法官分别入选全国“最美奋斗者”、“最强执行干警”和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主题、紧扣主线,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开展新思想学实深化行动,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调查研究,深刻检视问题,落实省委“找差距、抓落实、解难题、化积案”行动部署,推进“8+7+1”专项整治和上下联动整改,落实222条整改措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省法院在全省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
着力培养高层次人才队伍。认真落实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完善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工作机制。推进司法人才培树工程,加强优秀年轻干部梯次培养。健全审判业务专家评定管理机制,开展“闽法问道”专家“门诊”15次,发挥专业指导作用。深化司法素能提升行动,创新信息化教育培训平台,院校合作共建司法人才协同培养基地,省法院举办培训班30期、培训2.09万人次。注重实战实用实效,加强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和传帮带,全省法院选派310名干警到上下级法院学习锻炼。
加大激励关爱干警力度。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健全“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深化“三级联创”,创新“智慧党建”。开展激励关爱十大行动,促进干警安心安身安业,2个法官权益保障案例被中国法官协会发文推广。发挥工青妇等群团作用,学习弘扬先进典型,深化文明行业、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
狠抓正风肃纪和反腐倡廉。落实“两个责任”,出台20条举措,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抓好省委主体责任交叉检查整改,强化司法巡查和司法作风检查。深化廉政文化建设,运用身边人身边事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加强司法改革背景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自主研发应用监督平台“清风”系统,实现纪律作风督察智能化、常态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运用“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从严监督执纪问责,查处58名违纪违法人员。
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按照省委“三四八”贯彻机制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执行党领导审判机关各项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大会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着力高质量办理反馈、常态化沟通联络、全要素吸纳转化,完善定向联络、集中走访和参与监督等制度,全省法院办复代表建议212件,其中省法院办复30件。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参与省政协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专题协商,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开展专题调研,全省法院办复委员提案114件,其中省法院办复14件。省法院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一站式”多元解纷为主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开展专项视察。接受监察监督、检察监督,接受人民法院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监督,加强民意沟通,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检察院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作用发挥仍需加强,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二是案件总量继续攀升,诉源治理、审判监督管理、切实解决执行难等长效机制仍需完善;三是各地司法改革任务落地落实不平衡,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有待增强;四是队伍素质能力需进一步提升,有的干警作风不正、不实,个别人员以案谋私、违法违纪,损害了司法公信形象。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的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省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司法工作目标主线,为推进新时代新福建治理现代化履职尽责担当,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深化落实省委“三四八”贯彻机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创新和完善接受代表监督方式,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建设任务落地落实,真正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二要自觉服从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找准司法服务保障大局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着力营造和维护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支持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服务闽台融合发展,服务区域协同发展,保障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保持惩治犯罪高压态势,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法治福建。
三要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民生领域司法保障,把便民惠民司法做到老百姓心坎里。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公正规范、善意文明执行,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深化“两个一站式”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诉源治理、多元解纷,优化提升跨域诉讼服务3.0版,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强化法治保障作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新时代新福建治理现代化。
四要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提升司法改革整体效应。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实现改革举措有机衔接、融会贯通,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积极稳妥推进福州、厦门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做好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生态司法保护工作。
五要坚持全面从严,着力锻造新时代过硬司法铁军。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深化干警激励关爱行动,创新完善教育培训体系模式,强化法官权益保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领导、人大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