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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职 深化拓展 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摘登

2026-01-30 07:35:21 李珂 蒋丰蔓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瑶

29日,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联清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5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为我省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作出了积极贡献。

——始终立足政治机关这一根本定位,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传承弘扬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常委会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主动向省委请示报告,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始终把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这一鲜明主线,全力书写“奋勇争先”人大答卷。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征程福建改革发展的战略指引,聚焦“四个更大”和四个方面重要要求,认真谋划、扎实推进常委会各项工作,奋力争优争先争效。

——始终发扬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这一政治优势,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人大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推动实施省委关于在市县乡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

——始终扛牢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使命,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依照法定权限,遵循法定程序,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审议法规草案24件,通过其中19件,批准设区的市法规26件,审查规范性文件55件;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27个,开展8件法律法规执法检查、2次专题询问;作出决议决定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4人次。

一、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夯实新福建建设法治基础

(一)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要素获取、权益保护、投融资支持等制度机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以“小切口”立法形式制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单列管理改革。制定促进两岸标准共通条例。

(二)立法保障高品质生活。制定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在省级率先开展华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立法工作。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正草案。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

(三)立法促进高水平安全。制定平安建设条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审议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制定海岸治安管理条例。制定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反间谍工作条例。审议军事设施保护条例草案。

(四)扎实推进高质效立法。加强营商环境、科技创新、安全管理等领域立法。明确“晋江经验”深化推广机制,禁止增设企业贷款额外审批条件等。先后就40件次法规草案征集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167条。

二、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有效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推动经济稳中向好。聚焦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听取和审议加快推进我省新型工业化工作情况报告。作出关于加快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决定。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听取和审议我省高等教育发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发展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对台先行先试。检查海洋经济促进条例实施情况。

(二)助力提升财政效能。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和决算报告,审查批准2024年省级决算、202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审议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报告。

(三)促进民生福祉改善。作出关于加快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决定。跟踪监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工作情况报告。

(四)守护八闽绿水青山。听取和审议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助力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围绕闽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开展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报告。

(五)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省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并首次就检察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三、注重发挥代表作用,广泛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

(一)深化“两个联系”工作机制。出台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联系人大代表若干规定。一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400多人次,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75人次。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237名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参与省纪委监委“点题整治”工作。

(二)提升议案建议工作质效。持续深化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会商机制,并将会商机制向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推广。修改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7件代表建议,涉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城等方面。一年来代表所提议案19件、建议901件均已办结。

(三)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开展“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重点课题调研,推动解决代表履职困难问题。进一步完善省人代会期间代表审议意见“即提即复”机制。

四、持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4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1次。定期回顾分析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召开阶段总结部署推进会。

(二)强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紧扣发展所需、改革所急、民生所盼,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开展7项重点课题调研。

(三)强化能力提升。有效发挥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和派出机构作用。积极开展人大对外交往。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6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深化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应有贡献。

一、扎实推进地方立法,强化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地方特色立法,及时推进保障“十五五”规划贯彻实施和改革发展稳定急需的立法工作。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拟安排审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7部法规草案。推进监督法实施办法、数字福建发展条例等立法修法进程。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加强同“一府一委两院”沟通协调。推动形成层次分明、各具特色、互补共进的全省法规制度体系。扎实做好备案审查工作。

二、不断提升监督实效,推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

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拟听取和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工作报告。开展外商投资法、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条例”和我省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开展食品安全、华侨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检查乡村振兴促进法及我省条例实施情况。围绕完善境外人员入境生活便利制度等开展专题调研。

三、持续加强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推动“两个联系”走深走实。坚持和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联系代表工作机制。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建好用好代表履职平台。统筹安排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做好代表培训,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规范管理。贯彻落实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

四、全面建设“四个机关”,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探源研究,形成富有福建特色的高质量研究成果。切实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坚持常委会专题讲座制度。进一步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运行机制。继续开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系列课题调研。加强与基层人大的协同联动,指导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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