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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到了综治中心之后——福建“法院+综治”典型案例观察
2026-09-17 17:02 作者: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南安市人民法院综治中心巡回法庭。受访者供图

东南网9月17日报道(记者 林先昌)300多户新房业主,因为房屋漏水准备集体起诉;一家企业控股股东突然去世,股权继承争议让公司经营陷入停滞;健身房关门,1000多名会员背后牵出员工工资、场地租金、装修款等一连串债务……

这些看起来千头万绪的纠纷,如果都进入诉讼程序,会怎么样?

9月17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11个福建法院与综治中心深度融合典型案例。记者梳理发现,从住房、物业、劳动报酬,到企业经营、知识产权、预付式消费,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正在通过“法院+综治”机制找到新的解法。

300多户业主,如何避免300多场诉讼?

2024年6月底,厦门海沧一小区339套新房交付。

不久后,问题陆续出现:有的卫生间轻微渗漏,有的客厅大面积泡水,甚至家具受损。300余户业主组建维权群,5名代表来到法院,准备集体起诉开发商,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如果逐户诉讼,首先面临的就是鉴定。300多套房屋受损程度不同,一户一鉴定,不仅费用高,时间也长。法院没有急着把纠纷全部导入诉讼,而是将情况通报街道综治中心。街道牵头成立专班,在小区设立现场办公点,社区逐户登记情况,法庭工作人员同步提供法律指导。

经检测,漏水原因逐渐明确——防水层施工不合格。找到症结后,综治中心、法庭、住建部门、社区、开发商、物业和业主代表坐到了一起。最终,各方没有选择“一诉了之”,而是形成分层、分批维修方案,根据房屋实际渗漏程度分类处置。截至2026年5月25日,301套房屋已经维修完成,占比88.8%。一场涉及300多户业主的群体性纠纷,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得到实质化解。

这套办法被总结为“分批诊疗”:先摸清每一户的问题,再分类、分流、分批处理。

从300多户业主的“安居梦”,可以看到“法综融合”的一个变化:面对批量纠纷,不再只是思考“这个案子怎么判”,而是寻找“一批问题怎么解”。

一纸判决之外,还要让企业转起来

有些纠纷,即使判决了,事情也未必真正解决。

福州永泰一家文旅公司的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金某意外去世。由于生前未立有效遗嘱,公司章程也没有对股东继承作出特别约定,继承人与公司围绕股东身份产生分歧。

更棘手的是,法定代表人去世后,公司一时无法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其他股东对由谁代表公司参加诉讼也有争议。

公司经营陷入停滞。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没有简单就案办案。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案件被推送到综治中心。市场监管部门来了,企业商会调解员来了,公司法专家也加入进来。法院负责梳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档案,厘清股权继承相关法律关系;商会调解员从企业继续经营的角度做双方工作;公证、市场监管等部门同步衔接后续手续。

最终,继承人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两个工作日后,股东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停滞的企业重新运转起来。

一次纠纷化解,由此从“确认谁有权”延伸到了“企业如何继续经营”。

一个健身房关门,背后连着多本“账”

基层纠纷还有一个特点:一件事,往往牵着许多人。

2025年4月起,南安一家健身公司关停。公司登记会员1000余人,其中200余人办理了预付充值业务。消费者要求退款或继续服务,而企业背后还有另外几本账:员工工资、场地租金、装修工程款、餐饮供货款。

如果每一方分别起诉,很可能由一起经营纠纷衍生出多起案件。

法院驻综治中心团队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调解中心组成专班,把消费者、员工、出租方、供货方等各方诉求放到一起统筹处理。

经过多轮协调,最终由场地出租人承接经营,会员权益得以延续;对于欠薪、装修款、供货款等,则分别形成分期清偿方案。调解协议达成后,法院当天完成司法确认,以司法程序保障协议履行。

一场涉及千余名会员以及多类债权人的纠纷,由此实现“一揽子”化解。

既解“法结”,也解群众的“心结”

类似的探索,还发生在更多基层治理场景中。

2026年春节前,南平政和16名工人为68万余元欠薪来到法院。考虑到企业资金链断裂、工人急着拿工资过年,法院将纠纷分流至综治中心,联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共同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分三期付清全部工资的方案。

在长汀,117户业主因开发商逾期交房集体起诉。当地通过“示范引领+批量化解”,先选取10户进行示范调解,再带动其余107户参与,最终117户全部达成协议,从受理到化解平均用时2.4天,累计确认违约金218.88万元。在平潭,一个老旧小区70余户业主因质疑公共收益去向拒缴物业费。法院联合相关部门下沉小区“查账本”,督促物业补充公示收益明细,再通过示范调解、非诉督促等方式逐步打开僵局,最终30万余元标的额的物业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

从一户、一企,到一个小区、一批劳动者,纠纷不同,解法也不同。

但11个案例背后,有一个共同变化:司法不再只停留在矛盾纠纷的末端。当法院的专业判断与综治中心的统筹协调、职能部门的专业力量、基层调解组织的“人熟地熟”结合起来,一些原本可能进入诉讼程序、甚至衍生出更多案件的矛盾,有机会更早被发现、更快被处理。

从“办结一个案子”到“解决一类问题”,从法院“单兵作战”到多部门协同解纷——这也是福建深化“法院+综治”融合,希望回答的一道基层治理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