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东南网9月24日讯(本网记者 翁莉)9月24日,省国资委发布公告,高速集团等16家省属所出资企业的城区停车泊位正式向社会开放共享,开放对象为小型非营运民用车辆。此举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居民停车不便利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推动城区停车泊位“应开尽开”的具体举措。 此次开放共享涵盖高速集团、投资集团、工控集团、能化集团、港口集团、汽车集团、电子集团、船舶集团、建投集团、旅发集团、外贸集团、招标集团、水投集团、大数据集团、国资公司、医药集团等16家省属所出资企业。 省国资委明确,社会车辆进入共享泊位停放须遵守三项管理规定。在停放时间上,必须严格按照公告的开放时段停放,不得超时滞留,以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秩序;在停放区域上,应当在指定停车区域内规范停放,听从现场人员管理,严格按指定共享车位停放,不得停放于其他区域,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及企业专用车位;在停车缴费上,对外开放共享停车泊位的收费价格按照市场化要求确定,车辆离场时应按公告的收费标准自觉付费。对不遵守规定的车辆,将禁止其再次进入停车区域或取消共享资格。 省国资委提醒,泊位信息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各集团将在官方网站公告泊位开放共享信息,泊位数据如有变化将及时更新公告附表,公告网页地址保持不变。市民可持续关注各企业官网获取最新信息。 各所出资企业停车泊位对外开放共享信息公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