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1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将正式施行。 数据被认为是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种生产要素。作为我国数据安全领域的基本法,《数据安全法》完善了我国数据安全治理体系中最重要的一块拼图。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我省一些相关专家学者。 重典严护 在数据运用越来越普遍的当下,数据泄露成为一大隐患。公开报道显示,2020年全球数据泄露的平均损失成本为1145万美元,2019年数据泄露事件达到7098起,涉及151亿条数据记录,比2018年增长284%。2020年我国公安机关共侦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31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700余名,侦办治安案件3400余起,处理违法人员3600余名。 我省《民法典》宣讲团专家、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垠红认为,当前,数据安全面临的难点、痛点主要表现为,数据流动、融合和利用的安全保障力度较弱。《数据安全法》出台前,数据利用主要依靠《民法典》《网络安全法》加以规制,专门立法的缺失导致数据流通缺乏具体规范加以指引。即将实施的《数据安全法》在法规层面对数据安全问题有了专门保障。 《数据安全法》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出发,搭建数据安全治理的法律框架,通过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数据安全法》把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要公共利益等的数据列为国家核心数据,进行更加严格的管理。”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教授陈晓勤说。 《数据安全法》还为数据的获取、流转、利用提供较有针对性的保护方式,为数据利用、数据共享和数据开放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有利于推进我国数字化战略进程,有效支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和5G可持续发展。 同时,对未尽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的行为予以重罚,以更高的违法代价促使开展数据活动的企业、机构完善合规体系,防范数据安全风险。陈晓勤说,《数据安全法》一方面加强监管制约,规定主管部门发现风险可以进行约谈,要求整改;另一方面加大处罚力度,未建立数据安全保护制度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面临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对于违反核心数据管理制度或违法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且情节严重的,最高可以处罚1000万元。 公民视角 数据安全关系到个人信息安全,一旦涉及个人身份、家庭、经济状况、兴趣爱好等公民个人隐私,以及人脸、DNA、指纹等不可逆转的生物特征信息被恶意泄露,安全隐患将随之而来。 据《2019全国网民网络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统计报告》显示,37.4%的网民认为网络个人信息泄露非常多或比较多,58.75%的网民表示曾遇到个人信息被侵犯。同样地,《人脸识别应用公众调研报告(2020)》也显示,六成受访者认为人脸识别技术有滥用趋势,三成受访者表示已因人脸信息泄露、滥用而遭受隐私侵犯或财产损失。 用户开展网络活动会产生诸多数据,其中个人隐私信息具有极大的商业价值。不少企业为了背后的经济利益,不惜铤而走险。最典型的就是大数据“杀熟”现象频发。互联网商家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熟客实行同物不同价的“价格歧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一系列合法权益。今年7月,熟客胡女士通过一互联网商家App花2899元订购酒店房间后,发现实际挂牌价仅为1377.63元。胡女士将该商家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并要求该商家为其增加不同意“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时仍可继续使用的选项,以避免被告采集其个人信息。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求。 据统计,2020年,全国健康码累计使用超过600亿次,助力我国经济社会秩序平稳恢复。然而,如此大规模地收集和使用个人数据,让大量个人信息数据掌握在社区、物业、企业手中,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如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陈晓勤说,《数据安全法》要求,国家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数据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要求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在收集数据时,应当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 杨垠红指出,根据《数据安全法》,数据开发后再次共享的,如果涉及个人信息,应当获得信息权利人的明确授权。也就是说,信息无论与谁共享,在共享的范围内,都应当经过信息权利人的知情同意。 发展大局 陈晓勤说,从某种意义上说,《数据安全法》实际上为数字经济发展奠定了主调,即统筹发展和安全。它要求在数字经济的发展上,坚持以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促进数据安全,以数据安全保障数据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 权威报告显示,2020年我省数字经济发展指数(简称FJDEI指数)达74.58,数字经济规模突破2万亿元人民币,增速为17.6%,数字经济规模占全省GDP比重超过45%,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保障安全越来越引起重视。 陈晓勤说,《数据安全法》提出,要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数据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目前,以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数据基础设施已明确成为新基建的重点之一,也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我省的新基建总体水平已经进入全国领先行列。同时,“十四五”规划中,我省也提出要打造“数字应用第一省”,建成数字中国样板区、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智慧海洋和卫星应用产业集聚区、“数字丝路”核心区。 《数据安全法》也给数据技术发展和开发利用活动划定了底线,要求开展数据处理活动以及研究开发数据新技术,应当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符合社会公德和伦理。 随着《数据安全法》的落地,毫无疑问,数据安全产业将迎来新商机。根据《数据安全法》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国家支持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技术研究,鼓励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等领域的技术推广和商业创新,培育、发展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产品、产业体系。 陈晓勤说,《数据安全法》要求提升对数字经济的重视度,要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根据需要制定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同时,通过明确数据管理者和运营者职责,要求建立数据安全的一系列制度和机制,规范数据处理的各环节、全流程。原先数据安全领域存在很多空白、灰色地带,部分数字产业处于野蛮生长阶段。例如,有商家在门店内安装人脸识别摄像头,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采集人脸信息,并用于精准营销。而随着《数据安全法》的出台,很多企业就开始重视数据合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数据安全法》将促进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