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访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潘进格

来源:福建日报 | 作者:杨凌怡 郑美敏 | 时间:2022-10-12

不久前,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潘进格作为福建检察系统唯一获奖代表,被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回想起当时的情形,她的内心仍无法平静,“能够走进人民大会堂接受这份荣誉,对于我们基层公务员来说是莫大的激励”。

今年是潘进格在漳州市龙文区检察院工作的第12年。在这里,她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第一检察部主任。

“对于基层办案人员来说,我们较少办理大案要案。但越是小的案件,我们越要精益求精,对每一名当事人负责。”在潘进格看来,公诉工作最重要的是审查证据、还原事实,做到对每一名当事人、每一份证据都了然于心,才能够不遗漏案件中所有的蛛丝马迹,让案件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

2012年11月,为核实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农用地被损坏的程度以及面积,当时怀有身孕的潘进格,在满是泥泞的山路上乘车颠簸了近6个小时。

“办案是一项技术活,需要不断磨炼,提升专业素养。”工作之余,潘进格积极参加系统内的各项业务竞赛,磨炼自身能力。2020年,她在最高检举办的第七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提名”和“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成为漳州市检察系统首位全国优秀公诉人。工作至今,潘进格已承办了1000余件各类刑事案件,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其中,她承办的熊某某假冒专利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络犯罪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典型案例。

2020年,龙文区检察院成立“潘进格维权工作室”,创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机制,为未成年被害人搭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综合服务的平台。成立至今,工作室已开展心理辅导、亲子教育活动200余人次,并以“星星湾”未成年人关爱中心为依托,深入开展司法救助,为11人提供司法救助金23万余元。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对于我来说,既是荣誉,更是一生追求的目标。”在潘进格看来,这份荣誉不只属于她一个人,更属于整支检察队伍。“作为‘先行者’,我希望通过我的努力,带动身边的年轻同志快速成长,做到青出于蓝、再攀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