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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 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81项 其中新增项目名录75项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闽政〔2026〕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省文旅厅组织专家评审后提出的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81项,其中新增项目名录75项,扩展项目名录6项,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为建设文化强省和推动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 (共计8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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