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将适当放宽限制 让更多职工享受养老保障

www.fjsen.com 2009-11-24 07:48  李白蕾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城镇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才可享受按月发给的基本养老金。但由于各种原因,有的职工工作年限已达15年,退休时缴费年限累计却没有15年,不能享受养老待遇。 为了使这部分人老有所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建议省政府适当放宽限制。这是记者从23日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获悉的。

省人大常委会上月组织开展了关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监督的决定》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检查报告提交23日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报告说,城镇企业职工参保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人员无法补缴养老金,这是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之一。有的职工尤其是“4050”人员,由于单位未及时参保、被买断工龄、停薪留职等原因,虽然工作年限已达15年,但退休时缴费年限却没15年。为了享受到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这部分人强烈要求允许对不足的年限补缴,但目前政策尚不允许。为此,执法检查组建议,要按照以人为本的精神,适当放宽对这部分人群补缴养老金的限制,研究高龄参保企业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补缴养老保险金的特殊政策,让“老有所养”的保障惠及更多职工。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