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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高招录取办法出台 已录取考生不得退档改投院校

www.fjsen.com 2010-05-01 06:5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福建文史理工类高招投档录取办法4月30日出台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5月1日讯(本网记者 叶琦)今年福建省普通高招文史、理工类平行志愿投档与录取办法昨日出台,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特别强调加强考生志愿信息的管理,严格实行考生志愿填报后不得更改的规定;不允许已被录取的考生电子档案退回再改投其他学校。

今年福建省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范围为文史类、理工类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的常规志愿(均为“第一志愿”),以及这四个批次的征求志愿,具体填报志愿的时间由省高招办另行公布。今年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由于面试成绩不通用以及各院校录取标准不一致等原因暂不实行“平行志愿”。分数优先:

高分考生受益

实行平行志愿后,考生投档规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按考生的投档分位次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检索每一个考生填报的A、B、C、D等若干个“平行志愿”以确定是否出档。如果考生符合A栏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会投档到A栏志愿学校;如果不符合A栏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随即检索其B栏志愿……依此类推,直到该考生被投档或确认因志愿填报不当等原因不能被投档。

去年福建省首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再无一所名校出现生源断档的情况,且高校录取的高低分差距缩小。以复旦大学为例,去年在福建录取的理工类最高分为680分、最低分为668分;文史类最高分为657分、最低分为649分,分差均在12分以内,“扁平化”的趋势十分明显。由此可见,平行志愿的投档模式将让更多高分考生受益。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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