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高招录取办法出台 已录取考生不得退档改投院校
www.fjsen.com 2010-05-01 06:5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降分录取:民办大专最多可降50分 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如仍有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由有关高校提出申请,经省高招办同意后,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民办高职高专院校可在线下50分)以内,降分录取征求志愿填报该高校的考生。降分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降分,投档比例为1∶1。 特殊招生:提前一天单独投档 对于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高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由已确认符合条件的考生上网填报。省高招办根据考生志愿在相应批次正式投档前一天单独将这类考生电子档案投给相关高校。高校应在当天使用单列招生计划录取完毕,并及时将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退回省高招办,以便进入该批次的“平行志愿”投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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