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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3业主同意可加装电梯 个人出资不低于1/3

www.fjsen.com 2010-09-04 08:21  杨永敏 来源:东南网综合 我来说两句

看看都要注意啥

加装电梯交付使用后,所产生的维修维护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由相关业主共同承担。

加装电梯首要条件是该楼房应安全。而是否加装必须以梯号为单位,由业主共同决定,只有该梯号的2/3以上业主同意才可进行;拟加装电梯住宅楼须为6层(含6层)以上且5年不列入城市危旧房改造的框架结构房。

在具备加装条件后,省直单位房改房由住宅楼原产权单位或业主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经济适用房由业主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加装电梯应经规划、土地、建设、消防、技术监督等主管部门报批,涉及供电增容的要向电力部门申请办理。

加装的电梯产权归该楼号业主共同所有。可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记载到房屋登记簿上,由该梯号房屋所有权人共同申请。加装电梯不调整各业主的公摊部分面积。如今后遇拆迁,加装电梯部分应由业主自行负责无条件拆除。

(省直在榕单位和中央驻榕单位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大多建设于上世纪中后期,因当时条件所限,多数8层或9层以下住宅楼未安装电梯,给住户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 责任编辑:刘宝琴  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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