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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采纳政协建议解决散居贫困归侨生活保障问题

www.fjsen.com 2010-11-15 15:19   来源:福建政协网 我来说两句

今年9月1日,省政协办公厅向省领导报送的《建议按照城镇低标准解决散居贫困归侨生活保障问题》(《政协信息》专报件第961期),反映我省是全国著名侨乡,也是安置归难侨较多的省份。全省现有归难侨65307人,其中散居在全省各地46817人,属于贫困归难侨的有5636人(在城镇1735人,农村3901人)。从调研情况看,散居贫困归难侨特别是散居农村归难侨中许多人没有生活来源匮乏,即便是按农村低保标准给予补助,生活仍然非常困难。为此,建议省政府对散居在农村的3901名贫困归难侨按城镇低保标准给予补助。该信息专报件得到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孙春兰书记作出重要指示,黄小晶省长、梁绮萍主席、张昌平常务副省长、洪捷序副省长、叶家松副主席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按照省领导的批示精神,省政府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对散居贫困归难侨,不分城镇和农村,都参照困难台胞补助标准,除已享受城乡低保之外,另外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给生活困难补助,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财政各负担50%。厦门市的散居贫困归难侨解困问题,由该市自行解决。除厦门市外,各级财政年约安排资金582万元,其中省级负担291万元,列入当年度部门预算。实施该项补助后,1999年以来省财政每年安排的130万元归难侨救济费不变。

  • 责任编辑: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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