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保障房建设量今年翻番 重点建设小户型公租房

www.fjsen.com 2011-01-21 07:16  杨永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公租房单人间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根据《导则》,公租房卧室最小使用面积为单人间6平方米,双人间10平方米,兼起居厅(室)为12平方米。双居室的卧室,其中一间卧室使用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厨房最小使用面积为4平方米。卫生间最小面积为3平方米:包括坐式马桶、洗脸盆、淋浴设施。

每套公租房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住宅类共租房单居室套型,可以3个左右居室共用一个起居室(厅)、一个厨房,卫生间可以共用,也可以单设。一个居室宜按2人居住考虑,使用面积不宜超过12平方米,居室单设卫生间的不应超过15平方米。

成套住宅类公租房,套型面积不大于60平方米,高层套型建筑面积不大于66平方米。其中以居室为单位安排非同一个家庭多人居住的套型建筑面积,可根据实际调整,居室不得超4个,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120平方米。

相关链接

住房公积金缴存面将扩大 福厦泉更多民企职工将纳入范畴

  • 责任编辑:陈瑜辉  陈瑜辉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