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今起福建5类病可申请救助 每年救助最高金额20万元

www.fjsen.com 2011-05-01 07:21  杨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分三种比例给予不同救助补偿

东南网-海峡导报5月1日讯(本网记者 杨文)今日起,《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正式施行,我省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五类大病的贫困患者,经申请可由“大病救助基金”按50%、60%和70%三种比例给予不同的救助补偿,每人每年救助最高金额为20万元。

五类大病 可申请救助

根据《办法》,我省设定的救助对象,主要有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及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重特大疾病患者。

此次限定救助病种范围,包括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五类大病。省红十字会将根据大病救助基金的筹措情况,确定和调整救助病种。

  • 责任编辑:刘宝琴  刘宝琴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