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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对基本药物实行统一采购统一定价 零差价销售

2011-05-31 06:53:58 薛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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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对基本药物实行统一采购统一定价,有效缓解看病贵问题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5月31日讯(本网记者 薛辉)从今日起,福建省所有县(市、区)将全面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改革。昨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全面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改革工作的通知》。通知公布了第三批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改革县(市、区)名单,确定从31日起正式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自此全省所有县(市、区)已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改革全覆盖。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福建目前确定了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共计455种,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307种和福建增补的非目录品种148种。

据了解,从今日起,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定价”,药品一律取消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接受药品折扣。

省政府有关人士表示,此举有助于深入推进福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而在此之前,全省已有70%的县(市、区)实行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今后,政府对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财政补助”的原则,加强保障。

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之后,福建将足额安排补助资金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及时拨付,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保证基层医务人员合理待遇水平不降低,切实改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补医”机制,确保其公益性质。

 □链接第三批基本药物零差率改革县(市、区)名单

福州市:永泰县、闽清县

漳州市:华安县、云霄县、平和县、诏安县

泉州市:泉港区、晋江市、南安市、安溪县、永春县

莆田市:湄洲岛管委会、湄洲湾北岸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明市:宁化县、建宁县、明溪县、尤溪县、大田县

龙岩市: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

宁德市: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屏南县平潭综合实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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