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福建地方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www.fjsen.com 2011-08-10 13:31  宋颖 谢清华 刘用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日至5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泉州、莆田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图为检查组在福建万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检查。刘用安 摄

东南网-福建日报8月10日讯(记者 宋颖 谢清华/文 刘用安/摄)最近,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主题的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在漳州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近年来地方人大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的新亮点。

积极推进社会领域立法。一是在继续搞好经济立法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领域立法。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等社会管理领域法规;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议通过了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基层卫生服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福州市现行有效的57项法规中涉及社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有35项。二是完善立法机制,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邀请代表参加论证和确定立法项目,参与立法调研、起草活动和审议法规草案,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与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吸纳代表议案和建议中提出的相关立法意见,使立法更好地反映民意,回应社会需求。福州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委托社会立法、常委会直接起草法规草案、开展立法效果评估等方式,拓宽立法渠道,积极听取群众对立法的意见建议。三是调整立法规划,提高社会立法在地方立法中的比重。省人大常委会拟适时调整立法规划,进行有关“两新”组织管理、流动人口服务、信息网络管理等方面的立法探索。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将以加强社会保障、发展社会事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完善对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规范社会组织等为重点,抓紧制订“十二五”时期社会领域立法规划。

  • 责任编辑:林雯晶  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