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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今秋招录2624名公务员 8月17日至26日网上报名

www.fjsen.com 2011-08-17 06:52  林芹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导报8月17日讯(记者 林芹 实习生 费靖华/文 张向阳/图)

昨日,省公务员局对外发布了福建省2011年秋季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公告》,今年秋季全省共计划录用公务员2624名。《公告》要求,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1年8月17日前取得。

8月17日8:00-8月26日24:00,报考者可登录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www.fjkl.gov.cn)进行网上报名,笔试时间为9月17日,考生可在10月28日后通过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成绩。

档案还在毕业院校 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据了解,2011年8月17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以及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1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

关于应届毕业生的认定,《公告》明确,国家统一招生录取的2008年、2009年、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果在离校时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仍然可按2011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此外,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2010年、201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也可按2011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在校期间社会实践不算作基层工作经验

《公告》明确,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类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

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到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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