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十二五"期间闽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

www.fjsen.com 2011-09-09 07:37  汤淌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8日从省政府获悉,“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对特殊教育学校所有在校学生及就读于中等职业学校的残疾学生实行免费教育,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在我省普通高校就读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可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省政府表示,今后5年,要建立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教育体系,推进各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集残疾儿童康复、教育为一体的特殊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要创造条件开设学前班,开展学龄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鼓励、扶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特殊幼儿园;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康复教育。

同时,将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培养力度,逐步提高特教津贴;残疾人康复教育机构教师同等享受特殊教育教师的津贴、补贴等待遇;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不低于同类普通教育初中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6倍进行安排。

我省还支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残疾学生,要求设区市和办学条件较好的县(市、区)特教学校开设高中部(班);普通高校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

(福州晚报记者 汤淌)

  •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房小奇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