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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9县(市、区)试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www.fjsen.com 2011-09-16 06:51  段金柱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我省九试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公立医院将逐步告别“以药补医”

补偿转向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

东南网-福建日报9月16日讯(记者 段金柱) 昨日,省政府转发了省卫生厅等部门制定的《福建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决定从现在起到明年12月在我省连江县、龙海市等9个县(市、区)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开展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行理事会监督下的院长负责制,全面落实县级医院独立法人地位,保障院长经营管理自主权;建立公立医院院长公开选拔聘任制度,实行院长任期聘用制,每届任期5年。

开展补偿机制改革。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实现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向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转变;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技术价格等措施,合理优化县级医院收入结构;实行基本医疗保障付费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方式,同时探索按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按服务项目付费等其他支付方式改革。

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全面落实预约诊疗服务、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优化门急诊服务环境和流程,实行社保卡就诊“一卡通”,开辟急诊抢救“绿色通道”;加强医院质量和安全管理,重点抓好病历书写、手术安全、医院感染和急诊急救工作,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种数不少于10个,合理控制医药费用增长,试点医院药品收入占医药收入比重不超过47%。

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开展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级医院间的合作,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分级医疗管理制度和双向转诊机制;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支持指导,探索通过开展纵向技术合作、托管等形式,与乡镇中心卫生院建立医疗服务联合体;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继续实施“千名医师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办实事项目,建立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关系。

9个试点县(市、区)为:连江县、闽侯县、龙海市、石狮市、莆田涵江区、永安市、邵武市、上杭县、周宁县。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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