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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清理不符合《行政强制法》的地方性法规

www.fjsen.com 2011-09-23 21:43  谢添实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23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保障行政强制法的有效实施,我省将对地方性法规中不符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作出修改或者废止。这是记者今日从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涉及行政强制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此次地方性法规的清理范围是从1979年至2011年期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全部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包括法规性决议、决定。

此次我省对地方性法规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清理:地方性法规是否设定了查封、扣押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地方性法规在对法律作具体设定时,是否扩大了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法律中没有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地方性法规在作出具体规定时,是否设定了行政强制措施;地方性法规是否设定了加处滞纳金、代履行以外的行政强制执行等;地方性法规是否授权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委托其他机关、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是否授权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等;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程序和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是否与《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相一致等。

此次地方性法规清理后,将有效对行政强制行为进行规范、制约和监督,避免和防止权力滥用,避免行政强制的设定主体比较散、实施主体比较乱、程序不够严格等问题。根据安排,今年年底前将完成清理工作。

  • 责任编辑:孙靖  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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