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解读学校安全条例草案
www.fjsen.com 2011-09-28 09:44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学校:压力难以承担 “一旦发生学生自杀事件,那就‘大条’了!”鲤城区■文小学黄自强校长说,事故发生在校外,家长一般不会怪学校。要是发生在校内,那么学校真的是“承担不起”! 黄校长坦言,虽然之前没有明确规定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一定负有责任,但万一事故发生,各方面的压力都会随之而来。家长会认为孩子在校园里出事,学校必须承担管理不严、教育不够的责任。在一般情况下,学校出自道义,会支付一笔不菲的抚恤金。“如今相关法规有望对责任进行明确,这对学校来说无疑是有利的!” →家长:责任应当明确 “我觉得不管学生伤害事故是何原因,只要是发生在学校里,学校就得负责。”家住圣湖社区的市民李春夏说,学生身在校内,校方就得管着孩子,毕竟孩子是在校园里出事的。 “学校是否有责任,需要视情况而定。”在市区一家国有企业上班的邹先生表示,学生出事了,如果学校存在过错,学校难辞其咎,那么,希望法律法规对学校负有责任进行明确,才能服众。比如说,属于老师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及老师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网友:师生要多交流 网友“紫月星”:学校更多的只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赔钱也是道义上的意思多一些呀! 网友“蔷薇1033”:从一些家长闹事的现象来看,家长本身素质也不怎么样,不然他们的孩子也不会做出自杀这种极端的错事。家长们该反省自己的家庭教育方式了! 网友“泥巴一地”:总之,师生交流很重要,谁都不愿看到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真的碰到这种事,老师肯定很无奈、很郁闷!(记者 张文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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