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公司“十二五”将在闽投资逾400亿元
www.fjsen.com 2011-11-10 06:59 周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11月10日讯(记者 周琳)根据福建省政府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签订的进一步深化合作协议,双方将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积极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共同促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根据协议,“十二五”期间,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将分期分批在闽投资400亿元人民币以上,引资规模400亿元人民币以上,加快湄洲湾石门澳产业园开发,促进一批高新技术、装备制造、化工新材料、现代物流等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建设湄洲湾煤炭集配中心,打造东南沿海地区大型高效的煤炭供应和储备基地,形成“大园区”、“大煤电”、“大物流”为特征的发展格局。同时,将在福建省内进一步拓展投资领域,参股投资湄洲湾铁路支线,参与兴化湾南岸和西岸开发建设,在平潭等沿海地区开发海水淡化及配套风电项目;加大海峡产业投资基金的资金募集力度,充分利用海峡产业投资基金、高科公司、高新公司等投资平台,大力支持福建省中小企业发展。 福建省将在合作项目的运营体制机制、财税政策、项目布局、要素配套、用地用海等政策上给予支持;支持国投公司在福建省设立地区总部企业、新设子公司或将分支机构改制为子公司,并给予相应的奖励政策;为国投公司在闽项目规划、资源配置、外部配套等方面提供优良服务和优惠政策,积极帮助协调解决有关事宜,为项目建设、运营和开拓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11-04]中石油至“十二五”末将在闽投资500亿元
- [ 09-27]到2020年中国石化在闽投资将达千亿
- [ 08-09]中海油将在闽投资800亿元 孙春兰苏树林出席签字仪式
- [ 12-08]央企在闽投资已建在建项目 已建投产项目2181亿
- [ 11-30]台胞在闽投资可享居民待遇 立法创多“第一”
- [ 09-26]台胞在闽投资享居民待遇 可直接申请换领同类型机动车驾驶证
- [ 08-30]江西在闽投资建“飞地港” 将参股江阴集装箱码头
- [ 11-16]福建鼓励台商在闽投资设立建筑业企业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