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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加强出租车管理 出租车新增运力实行公车公营

www.fjsen.com 2011-11-12 08:47  常诗纯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1日从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获悉,省政府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我省出租车行业坚持和鼓励公司化、规范化经营,采取多种措施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稳定、有序、健康发展。

合理调控出租车投放量

为有效缓解群众“打的难”状况,《意见》指出,各地要综合考虑城市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交通流量、出行需求、公共交通分担率等因素,科学编制出租汽车客运发展规划。 同时,要研究建立本地出租汽车调控指标体系,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和城市化进程要求进行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和调控出租汽车投放总量。

新投出租车运力实行公车公营

就如何有效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意见》指出,要坚持、鼓励公司化和规范化的行业发展方向。健全出租汽车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清理出租汽车行业中的违规经营行为,禁止和杜绝出租汽车经营权的违规转让和私下炒卖。

各地新增的出租汽车运力应实行公司化经营,公车公营,由企业全资购车并聘用驾驶员,履行经营管理主体责任,依法经营。推行现有的个体出租汽车委托专业化出租汽车企业经营,以合同方式明晰个体车主、企业双方的法律关系。受委托的企业必须履行经营管理主体责任,除聘用驾驶员外,不得再委托他人行使经营权。

各地要加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申请配置和延续出租汽车经营权的重要依据。

  •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房小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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