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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县人大常委会督办信访件纪实

www.fjsen.com 2011-11-15 17:42   来源:福建人大网 我来说两句

“我们要对得起群众的信任”

——武平县人大常委会督办信访件纪实

一些老上访户,上访时间跨度较长,相关证据已经缺失,信访件处理难度非常大。

一些上访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不了或不能办理,群众对此不理解,哭闹骂甚至越级上访……

面对这些问题,武平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人员均没有表现出丝毫的不耐烦,总是耐心接待每一次来访,细心处理每一封来信,并认真督办每一个信访件的落实,使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切实解决,不满情绪得到及时疏导,从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大大减少和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促进当地社会和谐发展。该县人大常委会的这一做法,也赢得了社会的赞誉和百姓的好评。

不当信访件收发中转站

人大信访不同于其他单位的信访,多数信访件是通过转办、督办的方式去解决的,形象地比喻为信访件收发中转站。然而,武平县人大常委会没有把人大仅仅当作信访件收发中转站,被动应付或敷衍了事,而是通过各种合适有效的方式使交办的信访件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细节决定成败。无论是信访件的接访过程,还是接访后的调查过程,该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人员都非常注重把握细节。

对于上访人的到来,他们总是礼貌接访。首先,做到“一声问好、一张笑脸、一杯热茶”迎人,为信访人提供一个宽松和谐的氛围,拉近与上访者之间的距离。接着,仔细登记,认真倾听上访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做到耐心、真心和细心。再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纳和汇总,形成妥善的处理意见。

待接待工作完成以后,工作人员则开始对每一信访件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研究和分析,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信访件予与支持,及时对信访件进行转办;对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上访件,耐心地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对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上访件,则不予支持。确保信访件及时得到处理,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坚持自办与转办相结合、转办与督办相结合,部门办与联合办相结合,多形式地办好办结信访事项,力求在法定的时限内答复上访者。

同时,在催办、通报、督查的基础上,对久拖不结、久拖不决、久拖不执的司法信访案件和久拖不办的行政信访案件向常委会建议采取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形式实施督办。把涉及民生、影响经济发展的重要信访件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及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件作为重点督办。

  • 责任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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