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要闻 > 正文

2月1日起 异地交通违法同样要罚

www.fjsen.com 2012-02-08 09:06  李大泽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全国公路交通违法实现“全国联网”

记者从省交警总队看到了一则文件,《转发公安部交管局关于推进交通违法记录省际转递工作的通知》(闽交警网传〔2012〕15号)。文件明确,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管理执法行为,及时转递和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集的违法记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自2012年1月10日起,天津、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湖南、重庆、云南、甘肃共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启动交通违法记录省际转递工作。

省交警总队交管处相关负责人称,福建是第二批进行联网的省份,此前,已有吉林省等10个省、自治区完成了交通违法省际转递工作。“2月1日,我们基本完成了采集录入交通违法记录信息的转递工作与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同步衔接,平台建设工作完成后,经过测试,现在已经开始交通违法记录的省际转递工作。”省交警总队交管处介绍。今后这19个已联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交通违法信息可以共享,包括高速公路和低速公路(即国、省道及市区道路)。

目前,警方正在组织开展数据清理,确保符合要求。

据了解,此次联网暂时还没有实现全国高速公路实时违章信息查看,罚单是否生效,还是要看各地的交通部门的省际转递情况。

高速路200元内罚单可到本地派出所处理

据悉,全国联网后,异地开出的罚单,要如何缴纳罚款呢?福州市高速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说,目前有3种处理方式:一、到违法行为所在地去缴罚款;二、目前福州高速交警支队推出便民服务,所以在福州高速的4个大队均受理异地违法,之后再到指定的工商银行缴纳罚款;三、如果罚单在200元(含)以下的,可以在车籍所在地的大队或派出所处理。而此前,所有的高速公路罚单都必须到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处理,如果是异地罚单,也必须到违法所在地的交警部门去处理。

相关负责人坦承,因为刚实行联网,难免会出现新状况,比如各省间的违法代码不统一、各地自由裁量权不同引起的处罚不同,导致信息传递不及时等问题。

警方介绍说,由于各地实行的道交法处理办法多半具有地方特色,例如福建警方对于某项违法情况可能进行警告,可在北京就是罚款扣分,所以需要进行违法代码转换。目前,警方也在培训普及代码转换工作,而这需要有一个磨合和调整期。

  •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